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日前赴香港參與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活動,而現場演唱中國國歌時,臧幼俠不但起立聆聽、且也沒回避。對此,國防部人次室人事管理處副處長盧志青上校今(10)日表示,國防部已於9月6日行文至至相關部會,請他們提供相關事證,並請臧幼俠針對此事提供書面答辯。

國防部日前表示,根據兩岸條例規定,退役將領參加中方所舉辦的黨政軍活動,而有妨害國家尊嚴行為,得依情節停止領受 5年月退伍給與的50%~100%。除此之外,國防部也說,若情節重大者,得剝奪其月退伍給與,並註銷勳、獎章;若觸犯內亂外患罪,依國安法、國密法規定處罰。

而今日國防部例行記者會有媒體詢問臧幼俠一案處理進度,對此,盧志青上校表示,已於國防部已於9月6日行文至陸委會、國安局、內政部移民署、以及退輔會,請相關部會提供相關事證,而國防部也會根據具體事證,召開審查會。除此之外,也會請臧幼俠提供書面答辯,甚至有必要的話也會基於他本人意願請他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