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車輛如要進行報廢或停駛,民眾須前往監理所進行辦理,不過交通部公路局自9月起,在監理服務網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開放繳註(吊)銷或吊扣牌照車輛線上申請報廢,民眾不用再跑一趟監理所辦理。

公路局說,每年自然人車主辦理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數量約16萬件,為使民眾辦理車輛停駛更便利,推出「汽機車停駛線上服務」,初期提供自然人車主申辦機車及自用小型車停駛,民眾登入監理服務網會員後,於線上提出停駛申請,同時繳清汽燃費及交通違規罰鍰,並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郵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登記,系統將會寄送停駛證明供車主留存,車輛後續如有使用道路之需求,應先至監理所(站)辦理復駛。

不過,公路局說,法人車主部分,後續將持續規劃辦理。除此之外,民眾現行可至監理服務網線上申請,並將號牌及行照寄至監理所(站),即可完成報廢登記,另如同時有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需求,則可透過環境部資源循環署「廢車回收一站通」提出申請,一次完成車體回收與車籍報廢。

此外,公路局提醒,民眾於線上申請停駛或報廢,均須於10日內將號牌及行照寄至監理所(站),逾期未寄送者將以退件處理,民眾須再次於線上申請及寄送號牌與行照方可完成登記。另完成停駛或報廢登記車輛,不得行駛道路或於道路停車,如違規上路,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規定,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3,600元以上10,8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