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京華城案5日遭羈押禁見,針對不少質疑「沒有找到金流,憑什麼抓?」,資深媒體人黃暐瀚指出,光是「明知違背法律」使人得利,就是涉犯「圖利罪」了,而過往「大巨蛋案」馬英九與李述德也是被「涉嫌圖利罪」移送法辦,同時他也強調「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

黃暐瀚昨(6)日在臉書指出,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到收押,雖然不難想像支持者會激憤,但「不看裁定書,不問理由事證,不斷糾結在『沒有找到金流,憑什麼抓?』的阿北支持者們」,並指「你們知道八年前『台北市廉政會』移送李述德跟馬英九的時候,就是「沒有金流、涉嫌圖利」嗎?

他表示,近期已經多次反覆論述,說明貪污治罪條例分「收賄」(七年或十年以上)跟「圖利」(五年以上)兩種不同的罪行。其中圖利不用金流,不用收賄,不用找到現金,光是「明知違背法律」使人得利,就是涉犯「圖利罪」了。

黃暐瀚也說明,2016年柯文哲轄下的「台北廉政會」,針對大巨蛋案,移送馬英九與李述德的時候,就是以「涉嫌圖利」將兩人移送,既不是收賄,也沒有找到金流。他也強調「網友可能不清楚,柯前市長一定明白」,並指李述德一審有罪被判九年。

他指出,週一裁定柯文哲「無保請回」的朱家毅法官,早已在裁定理由的第三點中表明「客觀上確有違法」,二次羈押庭的呂政燁法官見解也是一樣(圖三)。因此在「幕僚提醒、明知違法、可能滅證、金流未明」的情況下,柯文哲被裁定收押。

而未來柯文哲的律師還可提抗告,就看高院會接受或是駁回,待北檢偵查結束,正式起訴之後,柯文哲就有機會解除羈押,先行回家。

他也強調道,「心存善念、盡力而為;面對問題,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