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還未點頭同意台新金與新光金的「新新併」案,卻爭議風波不斷,新光金昨天法說會上指出,新光金合意併購對象為台新金,並批中信金「突襲」介入,影響金融市場秩序。對此,中信金也發布聲明稿指出,外界指中信金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實務上也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

中信金聲明全文如下

新光金融控股公司(簡稱「新光金控」)董事會對於中國信託金融控股公司(簡稱「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案的相關錯誤認知,中國信託金控說明如下:

一、中信金控所主張的合意,是以公開收購新光金控達51%持股,追求全體股東的合意,遠比雙方董事會的合意還來得重要。中信金控提供新光金控全體股東最佳方案,而不是植基於個別董事會的個別情感與考量因素,而不考慮全體股東權益的併購方案。

二、外界指摘中信金控突襲,完全不符合事實。中信金控目前為止沒有買進任何一張新光金控股票、也沒有直間接派任任何一席董事,直到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同意公開收購後,才會進場買股票,何來突襲之說!主管機關已公開表達,中信金控針對新光金控的公開收購申請案,符合相關法規,目前主管機關正在依照程序審核中。

三、新光金控董事會雖與台新金融控股公司董事會簽訂換股合約,惟仍待新光金控股東會通過,並且必須獲得主管機關核准,全案尚未生效。以上市公司董事會的忠實義務來說,在此期間若有更好的併購方案出現,新光金控董事會有義務進行評估並向股東報告,以克盡上市公司董事職責。中信金控公開收購案一旦獲得主管機關核准,中信金控將會將此公開收購案送抵新光金控董事會評估。期待新光金控董事會本於忠實義務職責,審慎評估此案。實務上,絕無合意併購優先一事。

四、中信金控為了追求併購的和諧,在法律許可的範圍之內,將禮遇並平等對待所有新光金控客戶、員工及股東,不應排除任何人,並無不妥。

此外,金管會昨天對媒體表示,不到2周已收到近30件多方利害關係人的陳情案,會依循相關人民陳情流程處理,若是詢問法規相關問題,金管會會給予回覆,若是涉及併購案的金融機構,就會轉給金融機構。至於中信金已提出公開收購申請,是否需補件,金管會目前仍在審核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