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紅四叉貓劉宇於 8 月 31 日在台北地檢署外直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聲押案件進展時,遭一名疑似民眾黨支持者搶奪價值 2 萬元的直播設備。事發後,四叉貓今(1)日在臉書公布備存影片,並表示將依刑法第 325 條(普通搶奪罪)對涉案男子提告。

在四叉貓的Facebook專頁上,他分享了一段關鍵的影片,該影片詳盡地記錄了事件發生的全過程。從影片中可以看到,一位穿著黑色衣服的男性首先和四叉貓進行了交談。隨後,另一位穿著白色衣服的男性,在四叉貓分心的時刻,突然動作迅速地奪走了四叉貓的直播設備,這位男性被懷疑是民眾黨的支持者。

在事件發生時,四叉貓迅速大聲呼救:「警察,他搶我東西啦!」現場在附近的警察聽到後到現場進行干預。在警方的勸阻下,白衣男子才歸還了被搶走的器材。四叉貓取回自己的物品後,不斷地喊著「非禮啊!非禮啊!」然後迅速地離開了現場。

事件發生時,四叉貓也曾在社群媒體上發文表示指出,他昨(31)日上午前往台北地檢署門口直播民眾黨支持者聲援柯文哲的情況時,有人趁他整理裝備把直播器材放在窗口上的時候,「光天化日之下在好幾位警察面前搶走我的直播器材,這根黑棒棒才買幾個月,一組要兩萬多元耶!」

事後,四叉貓發文表示。他跑過幾百場造勢抗議場合,第一次遇到被搶直播器材。他也在發文中明確表示,他將前往警察局提出告訴,並依據刑法第 325 條追究涉案人員的法律責任。根據刑法規定,普通搶奪罪的刑期為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搶奪行為導致被害人死亡,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若造成重傷,則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