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遭踢爆用選舉補助款購入4300萬元立法院附近的商辦,柯被動證實,還稱要當「個人辦公室」,自打臉前幾天才稱雖然不是買不起,但台北房價真的太貴,買不起也住不起等言論的柯,也重傷民眾黨。柯今(29日)又改口表示,當初想買商辦,是因為想當國會辦公室使用,柯文哲解釋,一定是讓民眾黨在那個地方當現階段國會辦公室使用,所以「這兩個也是沒有衝突」。

民眾黨下午於台大國際會議中心舉行「柯文哲總統大選政治獻金外界疑義 一次澄清」記者會,時任總幹事黃珊珊、時任副總幹事兼發言人陳智菡、黨秘書長周榆修、副秘書長許甫、黨團總召黃國昌、副總召吳春城、立委陳昭姿、林國成、張啓楷等人都到場。

有媒體提問,柯文哲若在京華城案遭聲押、起訴,是否會請辭黨主席?有沒有數意代理人?4300萬元商辦怎麼沒直接掛在民眾黨下?柯之前說作為個人辦公室使用,為何現在又改口稱作為國會辦公室?柯文哲回應,民眾黨一開始設立時,很多制度都是參考民進黨,當時民進黨有規定,只要是黨提名的候選人,不管有沒有當選,選舉補助款3分之1必須繳給中央黨部,好多年前,民眾黨開始討論這問題時,當初在想說民眾黨找人選舉這麼困難,還要3分之1選舉補助款,後來把3分之1繳公的規則拿掉,只保留總統、副總統項目還是要繳3分之1,當時想總統副總統金額比較大,還要全黨去努力,所以這項目就保留。

柯文哲表示,今年選舉完後,坦白講,他也查過,這條規範不是今年才定,是在2021年3月3日民眾黨中央委員通過的規章,所以選完,財務長就自動自發按照條文寄到他的帳戶去,約選後一個多月。

柯文哲直言,「那我拿到個錢,想說這錢我也不可能把它吞掉」,當時想說,其實一開始沒有錯,有時候明白講,現階段他就民眾黨黨主席,那個國會辦公室也是他會去用,就是這樣。

柯文哲指出,一定是讓民眾黨在那個地方當現階段國會辦公室使用,所以這兩個也是沒有衝突,故事就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