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5年前認定中國廣播公司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中廣不服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27日判中廣勝訴,可上訴;至於另一件國民黨舊中央黨部追徵案,北高行更一審也判國民黨勝訴。黨產會回應,北高行判決不合理,兩件黨產會一定都會提出上訴。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由審判長高愈杰、法官周泰德、郭銘禮所組成合議庭認為,中廣早期由國民黨持有股份,後期改由黨營黨營事業華夏公司指派法人股東代表的方式,持續持有中廣股權。黨產會認定中廣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的處分有誤,北高行27日判中廣勝訴。

北高行判決指稱,中廣確實曾由國民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但國民黨2005年將當時持有的96.95%華夏股權,全數過戶給非黨營事業的榮麗公司,代表中廣已脫離國民黨的實質持有及控制,亦即榮麗與中廣間已存在控制、從屬的關係,中廣的董監事也變更為余建新等,而非原本的國民黨代表,故足以表彰國民黨與中廣在實質與形式上都已切割。

黨產會指出,北高行判決不合理,黨產會一定會提出上訴。黨產會的調查是,中廣公司的人事、財務、業務長期受國民黨實質控制。國民黨透過原黨營事業華夏公司將股權非相當對價出售給前中廣董事長趙少康為代表的好聽等四家公司,中廣公司始脫離國民黨控制,但法官卻認為,國民黨將中廣股權買給榮麗公司,中廣就算脫離國民黨實質控制,明顯不合理。

黨產會續指,黨產會對中廣公司附隨組織的處分仍有效力,中廣的財產物權依然要送到黨產產審理,該案法律上還沒定讞。另外,黨產會認定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是不當取得財產,卻遭國民黨變賣,追徵11億3972萬元。國民黨不服提告,一審判決國民黨敗訴,最高行政法院廢棄發回更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更一審今逆轉改判國民黨勝訴,撤銷黨產會處分,可上訴。

對此,黨產會表明,國民黨舊中央黨部案,黨產會也一定提出上訴。北高行這一庭法官接受最高行發回更審理由,將黨產會的追徵「限縮」到除非能證明國民黨是白拿,或證明國民黨與合理對價相差很大,黨產會才能夠追徵,否則其他都不能追徵,這種看法不太合理,黨產會將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