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委員高涌誠等人16日針對已被槍決的盧正案舉行記者會表示,經過新的科學方法檢驗後,認為盧正案是冤案,憲法法庭在判決廢死時應考慮死刑是否有冤案的可能。對此,當年曾在台灣高院台南分院審判盧正,並判盧死刑的監委蔡崇義今(22)日表示,對於監委的獨立調查他都尊重,「只是就我的職業生涯,我一直覺得說,我已經盡我所能去調查」。

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死刑是否存廢做出判決。監委王美玉、高涌誠日前舉行記者會表示,他們透過法醫以新的科學方法,認定受害者詹春子死亡時,盧正已遭警方監控,有不在場證明。另外,詹春子遭鞋帶綑綁致死的情形,也與盧正自述有出入。監委雖然認為,盧正並沒有遭到刑求,但偵訊時間過久,認為盧正自白的真實性低,錯誤自白的可能性高。

高涌誠還公布盧正遭槍決時的筆錄,他以「慘不忍睹」形容,稱盧正執行死刑前宣稱他是被冤枉的,並要咬舌自盡。高涌誠說,監察院司法委員會同意,將此調查意見送給憲法法庭,因為憲法法庭即將針對死刑是否違憲判決。也就是,司法也曾冤枉人,也曾錯誤執行。憲法法庭應該參考冤案的可能性。

此案在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刑事判決有罪的法官,就是現任監委蔡崇義,媒體詢問,是否有跟蔡崇義交換意見,高涌誠則說,蔡崇義依法申請迴避本案審議?

對於盧正案是否是冤案,蔡崇義今日出席監察院記者會時說,監察院的盧正案調查,「我沒有參與,我尊重每個監委的獨立調查職權。他們所調查的,我都尊重。只是就我的職業生涯,我一直覺得說,我已經盡我所能去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