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金門縣議員提案罷免該會議長洪允典,內政部今(22)日表示,已於昨(21)日收到9位議員的罷免提案書,將依法檢視提案是否合法,如果符合規定,最遲須於9月16日前召集全體議員進行罷免投票。若罷免案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議長;如罷免案被否決,於本屆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
洪允典之前遭媒體踢爆公器私用,將議會職員當作私人幫傭,以及濫用機關用地蓋違建招待所。之後,再傳洪允典仗著議會握有預算審查權,介入隸屬縣府公營事業的金門酒廠人事案,要脅金門縣長陳福海開除特定金酒資深員工,導致金酒因不當解僱被告上法院,最終敗訴。近來有9位議員串聯,醞釀罷免洪的議長職務,讓他回歸陽春議員的身分,讓府、會關係更健康。
內政部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4條、第46條及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第19條規定,縣(市)議會議員罷免議長,應有總額1/3以上議員簽署,備具正、副本向內政部提出,內政部收案後將於7日內將罷免案送縣(市)議會轉被罷免人答辯,並於25日內召集罷免投票會議。議長罷免案採記名投票,且須議員總額過半數出席,出席總數2/3同意為通過。議長罷免案如通過,議會應將議長出缺報內政部備查,並於備查30日內補選;如經否決,於議長任期內不得對其再提罷免。
內政部進一步指出,有關金門縣議員提出的議長罷免案,目前金門縣議員總計19人,內政部已於8月21日收到9位議員簽署的提案書,將依上述規定辦理相關工作,另外,議長罷免投票的選務工作是由金門縣議會辦理,後續也將與議會保持密切聯繫,使相關工作合法合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