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近日爭議連環爆,他的妻子陳佩琪日前還自爆以兒子名義開設「人頭公司」準備開設「小草咖啡廳」,今上午陳佩琪再度發文,稱兒子自己走入銀行開戶,這犯了哪一條法律?「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對於陳佩琪又翻了說詞,且稱自己先前承認有犯意是在反諷。律師黃帝穎質疑,這明顯違反三大常理。

陳佩琪日前發文自爆,以兒子的名義開設公司「小草咖啡廳」,因自己具有公務員身分,等到9月退休後再由自己擔任負責人。陳佩琪後還致歉並發文表示,公司從七月底才開始有正式帳戶,還沒開始運作,她算是有犯意,但未有犯行,請法院從輕量刑。

然而,這項說法遭柯文哲駁斥,柯文哲15日強調,並非人頭公司,只是父母疼愛小孩,出錢幫忙開公司。

陳佩琪今早也翻供,稱兒子自己走入銀行開戶,反問「我這樣違反什麼公務人員服務法?」,還強調是開戶人自己走入銀行,監視器畫面也會保留6個月,並PO出一張存摺畫面,稱起初戶頭的10萬元是兒子自己的,又加碼解釋稱自己有犯意是在反諷,沒想到卻在名嘴、政論節目和民代口中變成有罪了?

對於柯文哲和陳佩琪的說法,黃帝穎質疑,柯文哲一家改口翻供,代表他們規避人頭公司的「偽造文書罪」,甚至是陳佩琪若申領「不開業不兼職獎金」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均已串證既遂!?

黃帝穎指出,陳佩琪翻供後還瞎扯之前自己承認「人頭公司」犯罪是「反諷」,這明顯有三大違反常理,也就是違反經驗法則。第一,是否反諷要總覽全文,陳佩琪之前全文均屬人頭公司的犯罪陳述,毫無反諷意思;第二,反諷不會發生柯文哲氣到不回家;第三,反諷不需要連日躲媒體,只有串證才需要。

黃帝穎痛批,柯文哲一家的對外毫無誠信,說法一變再變,現在為了「翻供」規避法律責任,竟瞎扯「人頭公司」貼文是反諷,柯文哲自豪157,所以認為檢察官毫無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