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為加強行車安全,於今年6月底修法;高風險駕駛將依照違規嚴重程度,強制換發1至6年的短期駕照,且有6年觀察期,其中吊扣駕照1年以下換發6年短期駕照、扣照1年以上換領3年期駕照、吊銷駕照領2年期駕照,皆需上道安講習和繳清罰款才能發照,新制於10月31日上路,預估將影響7.3萬人。

高風險駕駛人是指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且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違規事件的駕駛人。為加強高風險汽車駕駛人的駕照管理 ,交通部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受終身不得考領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辦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修法,駕照管理將恢復6年觀察期,按違規程度分級換發1年、2年、3年或6年短期駕駛執照,且須依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接受道路交通安全講習及繳清尚未結案罰鍰,交通部預估新制將影響7.3萬人。

此外,年滿75歲高齡駕駛人,依現行規定每3年定期換照,如有重大違規受吊銷駕駛執照處分,重新申請考驗將核發2年有效期間駕駛執照,6年觀察期內仍應每2年經體格檢查合格,並檢附通過認知功能測驗或無患有中度以上失智症證明文件辦理換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