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今(12)日宣布,受凱米颱風影響所提供之各項補助除均採從寬、從優認定外,為體諒民眾重整家園辛勞,有關住屋淹水、泡水車(含拖吊)、安置旅館等補(慰)助申請,截止日從8月31日,延長至9月30日前皆可受理申請。
住屋淹水部分,除原法定災害救助補助外,並加碼未達法定救助標準50公分之淹水住戶,發放慰助金每戶 5,000元;安置旅館補助,自發布凱米颱風警報當日7月23日起至7月31日止,在高雄有居住事實(不需戶籍,租屋或住戶均可),受停水或停電影響居住之受災戶,且有住本市合法旅館或民宿者,可向各區公所或里辦公處提出補助申請,每個人每晚最高補助 1,200元。
有關住屋淹水、泡水車(含拖吊)、安置旅館等補(慰)助,申請期間延長至9月30日止,高雄市政府提醒市民盡早透過各管道申請,以利早日獲得各項補(慰)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