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12)日公布各政黨財報,深陷2024年總統大選政治獻金風暴的台灣民眾黨,對於去年度財報,申報總收入182,757,296元、總支出158,484,175元,餘絀24,273,121元。其中,收入來源最大宗為政黨補助款79,552,088元,占收入總額43.53%,另外,個人捐贈收入46,548,904元(占政治獻金收入55.23%)。支出部分,最大宗為政治獻金支出70,710,090元,占支出總額44.62%。並由會計師杜育任簽核。

由於監察院已於今年7月於政治獻金平台公布2024年總統立委大選政治獻金,新頭殼以台灣民眾黨作為贊助者查詢,並沒有發現去年有任何民眾黨總統、立委候選人申報來自民眾黨的政治捐獻。

相較於民進黨在這次財報裡申報政治獻金支出141,840,299元,在政治獻金平台查閱去年度到今年3月為止,共捐贈民進黨候選人48,476,500元。而中國國民黨的政治獻金支出為146,702,830元,政治獻金平台則可以查到去年度到今年3月,共捐贈總統、立委候選人46,240,000元。不過,政治獻金除了當作捐贈政黨候選人外,也可以當成人事、競選活動、公共關係費用,以民進黨去年為例,政治獻金支出141,840,299元,但底下捐給政黨候選人則為33,476,500元。

根據民眾黨財報,112年度經費收入決算總計182,757,296元,說明如下:
(1)黨費收入:18,561,050元,占收入總額10.16%。
a.常年黨費收入6,489,250元。
b.終身黨費收入8,970,000元。
c.其他黨費收入3,101,800元。

(2)政治獻金收入:84,275,857元,占收入總額46.11%。
a.個人捐贈收入46,548,904元(占政治獻金收入55.23%)。
b.營利事業捐贈收入30,875,285元(占政治獻金收入36.64%)。
c.人民團體捐贈收入150,000元(占政治獻金收入0.18%)。
d.匿名捐贈收入6,526,073元(占政治獻金收入7.74%)。
e.其他收入 175,595元(占政治獻金收入0.21%)。

(3)政黨補助金收入 79,552,088元,占收入總額43.53%:
a.内政部政黨補助金收入79,440,300元,占收入總額43.47%。
b.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收入111,788元,占收入總額0.06%。

(4)宣傳品銷售及商標授與權利金收入140,190元,占收入總額0.08%。

(5)利息收入228,111元,占收入總額0.12%。

民眾黨112年度經費支出決算總計158,484,175元,包括:
(1)政治獻金支出70,710,090元,占支出總額44.62%。
a.人事費用支出36,695,599元,占支出總額23.15%。
b.業務費用支出27,811,776元,占支出總額17.55%。
c.雜支支出2,900,280元,占支出總額1.83%。
d.返還捐贈支出3,300,535元,占支出總額2.08%。
e.繳庫支出1,900元。

(2)一般性支出87,662,297元,占支出總額55.31%。
a.人事費支出34,314,283元,占支出總額21.65%。
b.事務費支出4,058,737元,占支出總額2.56%。
c.業務費支出46,766,007元,占支出總額29.51%。
d.其他支出2,523,270元,占支出總額1.59%。

(3)台灣民主基金會補助支出111,788元,占支出總額0.07%。

※應收票據100,000元
係112年度政治獻金收入跨(次)年度始入帳之應收票款。

※應收款項2,404,126元
係112年度政治獻金收入跨(次)年度入帳之應收款、黨費委收款平台跨(次)年度始撥入之應收款項。

※預付款165,026元
係112年度跨(次)年度預付辦公室租金、資訊網域租用、列管追蹤系統維護費等。

※暫付款202,498元
係各部門辦理活動預借業務經費及各地方黨部預借零用金112年度結束尚未檢據轉正及收回數。

※墊付款項36,663元
係台灣民主基金會112年度補助經費跨(次)年度尚未撥入之應收墊付款項。

※存貨1,126,030元
係112年底文宣周邊小物商品之庫存數。

※存出保證金8,950,316元
係2024不分區立委登記保證金、各級黨部辦公室租賃保證金、車輛租賃保證金及繳交中華電信市話保證金等。

※應付款項12,025,275元
係因會計基礎採權責發生制,於112年底應付未付之費用款項。
主要包括112年度應付未付之年終獎金、12月勞健保勞退、辦公室租金、政治獻金委託收款平台12月應付未付手續費、各級黨部相關活動業務費、事務費、交通差旅等年底尚未檢據核銷經費等各項應付未付費用。

※暫收款50,000元
係捐款人112年底捐贈政治獻金錯匯帳號,跨(次)年度始返還捐款人之暫收款項。

※所得稅
依行政院發布「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税適用標準」第二條規定,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符合第一項各款規定者,其本身之所得及附屬作業組織之所得,除銷售货物或勞務之所得外,免納所得税。本黨112年度之所得税結算申報,符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免納所得稅適用標准」之規定,得免納所得税。

※財產目錄
攝(錄)影機設備、系統辦公桌櫃設備、辦公設備等計1,778,365元及租賃改良物等計2,648,335元,合計4,426,700元,並依直線法提列本期折舊327,903元及攤銷費用796,112元,合計本期提列數1,124,0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