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孫鵬、狄鶯獨子孫安佐,6月時與經紀人攜帶瓦斯火槍道信義區夜店,檢警後來到孫家搜索找到火藥,並依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將孫安佐送辦,不過,近日北市警將該火槍送往刑事局檢驗,發現火槍「無動能驅使」,根本不符合檢驗條件,近日將退回原單位。若確定該火槍沒有殺傷力,自然也不符合槍砲罪構成要件,如此一來孫安佐將全身而退。
據了解,6月孫安佐與朱姓經紀人前往信義區夜店時,因持有一把瓦斯火槍,還當眾表示要實測,雖然朱男立刻出言制止,但現場已經引起路人圍觀。19日,台北地檢署指揮北市刑大發動搜索,並將孫安佐及朱姓經紀人帶回偵訊,現場搜出疑似火藥的粉末,以及生存遊戲用的狙擊長槍,孫安佐被移送北檢複訊,檢察官諭令30萬元交保。而孫安佐當時便強調火槍沒有殺傷力,並稱媒體與社會都把他們妖魔化。
不過,後來警方查扣的火槍遲至上週才送到刑事局檢驗,但刑事局初步查看後發現,該把火槍並無動能驅使,根本無法點燃、發射,亦不符合鑑驗條件,自然就不具殺傷力,近日也將退回原單位。北市警恐需另尋單位檢驗,如果該火槍確定沒有動能,自然不構成槍砲罪,孫安佐也將全身而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