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污,一審遭判處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今(26)日依法停止高虹安市長職務,並自今日起生效。民進黨新竹市議員劉康彥表示,高虹安即刻起不得再使用任何公務資源,但稍早仍在市長室內拍攝新聞回應,他提醒市府同仁務必勇敢向惡質長官說不,謹慎小心勿觸法。

新竹市議員劉康彥。 圖:翻攝自劉康彥臉書

爭議不斷的新竹市長高虹安因涉貪污,一審遭判有期徒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內政部已公告停職,並於今日生效。劉康彥表示,這代表高虹安自即刻起,不得再使用任何公務資源,但稍早仍在市長室內,由同仁拍攝新聞回應,提醒市府同仁,務必勇敢向惡質長官說不,謹慎小心勿觸法。

劉康彥也說,即刻起,新竹市政府不得再替高虹安發言或發布文字、影音訊息,高虹安也必須即刻搬離使用公帑支付的租屋處,不得使用公務車、不得使用公帑宴客、餽贈、不得配有隨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