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大隊接獲本市環保局通報,今 ( 25 ) 日上午社群軟體 threads 有人張貼「凱米颱風後,大安區仁愛路三段一帶樹木倒塌,影響道路畫面」之假消息影像,為避免造成民眾恐慌,本大隊立即查處,通知社群軟體使用人到案製作筆錄。
經查該民眾表示係在網路上看到災情照片,因該照片未顯示時間,誤以為是本次颱風造成,該民眾發現是舊照片後,便將貼文刪除,惟因貼文已於網路上公開張貼,涉及災害防救法第 53 條第 3 項及社會秩序維護法第 63 條第 1 項第 5 款等情,全案詢後依規定函請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及管轄松山分局辦理裁罰。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呼籲,依據災害防救法第 53 條,散播有關災害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呼籲民眾在分享災害訊息前,務必要先查證消息來源,以免危害公共安寧,誤觸法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