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唐治平母親6月3日陳屍自家頂樓,事發後唐治平雖領取「相驗屍體證明書」,但卻拒絕認屍,目前唐母仍被放置在新北市立殯儀館冰存。士林地檢署7月9日發出聲明,經齒模比對後,確認死者就是唐治平的母親,士檢今天(18)日二度函新北警局公告招領,此次期限至7月24日,而唐治平則鬆口,「既然檢警堅持要我認,我就認」。

由於之前唐治平始終不認為死者為自己母親,唐母的遺體暫冰存在新北市立殯儀館。依新北市政府處理無名屍辦法,新北市刑大已於6月14日發布認領公告,認領期限為公告日起計算的25日,而7月8日為公告截止日。7月9日檢警說明,透過死者生前至牙科的就診紀錄,調取做假牙所拍攝的X光片,經齒模比對,確認死者為唐治平母親,並函請通知唐治平至地檢署具領遺體,因此案情況特殊,檢方罕見開立「不得火葬死亡證明書」予警方辦理公告招領事宜,期限為7月24日。

據《三立新聞網》報導,唐治平堅持1個月拒認母屍,今日終於鬆口:「既然檢警堅持要我認,我就認。」還表示母親有保壽險,「我只要承認她死了,我有百萬可拿。」他透露23日會出庭,並強調自己不認母屍並無好處。不過,唐治平內心深處還是覺得母親失蹤,想報警尋人,「全台灣說我不孝,請問我不孝在哪裡?」

另外,檢警表示若此次公告期限屆滿後,唐治平仍未出面認領,各方「善心人士」即可領屍收埋,但僅能以「土葬」辦理,不得火葬,除非唐治平本人或授權朋友至地檢署,檢察官才會重新開立可火化死亡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