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案,其中關係人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因涉嫌行賄鄭文燦,桃園地方法院12日二度裁定以1000萬元交保,檢方不服提出抗告,高院17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地院更裁,桃園今(18)日下午重開羈押庭,楊兆麟下午由2位律師陪同現身地院,面對記者發問,僅點頭致意後進入法院等候開庭。
下午1時37分,楊兆麟搭乘私家車抵達桃園法院,在司機與助理協助下,乘輪椅進入法院,面對媒體詢問,楊點頭向媒體致意後,由助理推著輪椅與2位陪同律師步入法庭,偵辦檢察官陳嘉義於1時53分到達地院準備2時開庭。
全案源於鄭文燦於桃園市長任內,主導「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當時楊兆麟與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集資500萬元,透過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向鄭文燦行賄。經檢調約談後,同案被告的侯水文、廖俊松及廖在台塑任職的2個兒子遭聲押獲准,楊因高齡近90歲,法院4日以1000萬元交保候傳,檢方抗告,高等法院認為,桃園地院未通知檢察官到庭應訊發回更裁,桃院12日仍裁1000萬元遭保,檢方不服再提抗告,高院昨日撤銷原裁定,發回桃院更裁。
高院認為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是否如原審裁定所認並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而原裁定所附命被告遵守的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亦有不當;另依被告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原審諭知新台幣1000 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最後認定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
偵辦檢察官陳嘉義於1時53分到達地院準備2時開庭。 圖:林昀真/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