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桃園市長鄭文燦涉貪遭羈押禁見,同案關鍵人物、前台塑集團總管理處總經理楊兆麟日前經桃園法院裁定,維持原判以1000萬元交保,檢方再次提出抗告,高等法院今(17)日裁定撤銷原1000萬交保裁定,發回重裁,桃園法院將於明日下午召開羈押庭重審。
檢方調查,楊兆麟因涉嫌主導華亞科技園區土地開發案,於2017年與同案被告侯水文、廖俊松等人籌資500萬元行賄鄭文燦,經檢調搜索約談後,侯水文及廖俊松父子收押,楊兆麟則因高齡90歲獲法院裁准以1000萬元金額交保,檢方抗告後,高院以程序瑕疵為由,裁定全案撤銷發回桃園更裁,桃園地院12日重開羈押庭,經審理後仍維持原裁定,以1000萬元金額交保,檢方不服再提抗告。
高院今日審理,認為楊兆麟犯罪嫌疑重大,是否如原審裁定所認並無串證及滅證之虞,尚非無疑,而原裁定所附命被告遵守的條件中,將辯護人納入規範對象,亦有不當;另依被告涉案情節及個人背景環境,原審諭知新臺幣1000 萬元具保金額是否相當而符合比例原則,亦非無疑。最後認定檢察官抗告為有理由,撤銷發回原審法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