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信義區私立幼兒園園長之子爆性侵案,媒體報導都以「某幼兒園」帶過,但監察院昨以公共利益為由直接公佈幼兒園名稱及加害人姓名;市長蔣萬安今(17日)表示,主要《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69條有相關規定,北市都會配合監察院調查,當然也很希望監察院、NCC、衛福部等能夠共同討論有更明確的標準,讓地方政府在第一線執行時,有更明確的規範來遵循。

蔣萬安上午出席「拒絕菸害 享受純淨生活」記者會,並接受媒體聯訪,被問到監察院昨就私幼性侵案發新聞稿要查北市府疏失,並直接揭露私幼、加害人姓名,北市府是否也會跟進主動揭露?蔣作了上述表示。

現場記者追問,是否認為媒體不能揭露名字是變相保護兇手?蔣萬安跳針重申,法律有相關規範,在執行上,如果能夠共同討論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能有更好的依循。

蔣萬安提到,他也請同仁盤點在適用法律上有哪些是可以讓中央來共同討論修法,其中一項就是針對《兒少權法》第69條,對於媒體是否可以公佈或報導相關資訊,如果是已知得以識別相關的被害人,那有沒有相關保密義務的例外規範?這部分若能有更明確的規定跟審議原則,北市府在執行上會有更明確的依循標準。目前還是會依照過去所遵循的原則,跟過去處理的方式來進行。

媒體又問,檢視2022年第一次接獲通報到蔣萬安上任後的處理過程,有無不當或需改進的地方?蔣萬安回應,大家所關心在前年、2022年7月,當時他雖然還沒上任,但該案其實後來警方介入調查,檢察官進行偵辦,該案全案偵查終結不起訴處分。但前年7月,當時第一時間教育局行政上的處理過程,他都願意檢視,若值得檢討的地方要提精進方案,他也請同仁提改進方案。

蔣萬安指出,他已請副市長林奕華督導,因為不只教育局,還有包括社會局、甚至其他相關局處,希望讓機制更加完備,避免任何可能的事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