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陳麗珠所生長女施雪蕙近日過世,當年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贊助施雪蕙手術的事情再被提起。其實,這段過程,台灣高等法院民國100年審理陳水扁國務機要費時,時任總統府參議曾在特偵組與庭上作證說,陳水扁一共贊助施明德4次、共450萬元。曾任施明德助理、居間轉手的郭文彬在拿錢給施明德時從來沒有告訴施錢從哪來,也沒有領據。而因為有很多人都會不具名贊助施明德,有時候施問起時,郭會告訴施,「這個人你不認識」,施明德對這些細節也不會注意。

根據判決書記載關於「餽贈施明德及贊助施明德講座基金會」,90年、91年間,施明德請託友人即時任總統府參議郭文彬幫忙借款,郭文彬將此事告訴陳水扁總統,陳水扁總統即透過馬永成轉交新台幣50萬元現金給郭文彬,再由郭文彬交予施明德。

93年間,施明德又請郭文彬協助借款,郭文彬再次向陳水扁總統報告,陳水扁總統將100萬元交請郭文彬轉予施明德。

再94年5月26日,施明德女兒施雪蕙罹患心肺疾病接受肺臟移植手術,陳水扁總統知悉後,即託郭文彬轉交100萬元慰問金給予施明德。

另94年10月6日,國立臺灣大學政治系成立施明德講座基金會(該基金會宗旨係幫助臺灣促進國民外交),首先計畫邀請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來台,陳水扁總統認為很有意義,且施明德曾向郭文彬表示該基金會資金周轉困難,陳水扁總統得悉後即交予郭文彬200萬元現金,請郭文彬轉交施明德以資助該基金會。

而證人郭文彬於檢訊證稱:「(你是否曾經幫總統府轉交金錢給施明德?)有的,我是幫總統轉交。第1次是大約2001年、2002年的時候,當時的狀況是因為施明德的生活拮据,有在向朋友借錢,我就報告總統,總統後來透過馬永成,跟我說願意給施明德50萬元,馬永成就拿50萬元現金給我,由我轉交給施明德,但是我判斷施明德不會願意接受陳總統給的金錢,所以取得馬永成的同意,向施明德隱瞞錢的來源。」

「(馬永成有無要求提供領據或要你簽收?)都沒有。 」、「(陳總統知不知道你們向施明德隱瞞錢的來源?)當時我不確定,因為我是跟馬永成談的。我是在很久以後才跟陳總統報告這件事。」、「(你向施明德隱瞞錢的來源,你是跟他說這是誰給的?)我沒有講名字,只有說是朋友給的。」、「(不知名的朋友會給50萬元,這樣不會有點奇怪?)據我瞭解的施明德的性格,他應該不會覺得很奇怪,他不會注重類似的細節,而且之前我在當他的助理時,常常會有人支助他,也有吃飯的時候,不認識的人直接幫他付錢。施明德應該有問是誰給的錢,我是回答他說,這個人你不認識,對方也不想居功,他是好意想幫忙你。」

「(還有無其他筆?)2004年也是類似的狀況,但金額是1百萬元。2005年或2006年是第3次,因為施明德的女兒施雪蕙住院開刀, 總統看到報紙報導,特別詢問我說,有無需要幫忙的地方,我就建議給一點慰問金,總統同意了,就撥了1百萬元。第4次的時間,我不太記得了,是施明德講座基金會成立,成立大會有邀請總統參加,總統問我這個基金會的宗旨是什麼,我說宗旨大概是要幫台灣促進國民外交,第一個計畫是要邀請南非前總統戴克拉克,總統認為這樣的工作很有意義,施明德也有表示他基金會有資金周轉的困難,總統得悉以後,要我轉交2百萬元給施明德。」

「(這4次裡面,有幾次是施明德知道錢是從陳前總統這邊來的?)一次都沒有。」、「(陳前總統在第4次給錢的時候,是否知道這4次你都向施明德隱瞞來源?)我不確定他知不知道,因為我們沒有特別的討論,我們會這樣做,是因為馬永成判斷總統應該會接受。4次都是現金,都是透過馬永成轉交給我的,也都沒有領據或簽收。第1次的50萬元跟第4次的2百萬元有特別狀況,因為施明德有拿支票出來,我拿錢去的時候,施明德有拿支票給我說,算是跟這個人借的好了,所以他有拿支票給我,我有交給馬永成,馬永成告訴我說,他有交給總統,所以總統那邊應該有50萬元及2百萬元各1張的施明德支票,但據馬永成轉述,總統的意思是這是不用還的,所以我有告訴施明德說,這2張支票不會有人軋票。」等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