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在桃園市長任內涉貪,桃園地檢署偵辦後對鄭文燦聲請羈押禁見,獲兩次交保,桃園地方法院召開第3次羈押庭,最終裁定羈押禁見。羈押理由除了用LINE告知助理答辯方向,有串證之嫌,還傳出檢調在監聽時聽到被監聽對象跟監聽人員打招呼,鄭文燦律師不服提出抗告,案經高等法院火速分案審理,今(12)天晚間駁回律師抗告。

檢方偵辦桃園市政府2017年間推出的「變更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查出土地規劃案之外的一片9.5公頃農地,地主們包含台塑集團總管理處前總經理楊兆麟、台塑集團前副總經理兼發言人侯水文等人集資,透過與鄭文燦熟識的台塑集團顧問廖俊松,在2017年9月向鄭文燦行賄500萬元;鄭文燦收下賄賂後,2018年8月間將賄款退回。

檢方調查後將涉嫌行賄的廖俊松等人聲押獲准,楊兆麟因高齡90歲獲法院裁准1000萬元交保。檢方備齊事證四度向桃園地院聲請搜索鄭文燦均遭駁回;5日清晨才將剛返國的鄭文燦帶回偵訊,訊後首度向法院聲請對鄭文燦羈押禁見,法院裁定鄭文燦500萬元交保,檢方抗告成功後,桃園地院二度裁定僅提高保金為1200萬元,仍不同意羈押,檢方再度抗告。

桃園地院昨天第三度審理羈押案,裁准將鄭文燦羈押禁見。鄭文燦遭羈押後,律師團隨即撰寫抗告狀,向高等法院提出抗告,高院也在12日一早火速分案審理。據了解,檢方在第三度羈押庭上出示鄭文燦與秘書間的簡訊內容,提到案件的答詢方向,證明鄭文燦確實有勾串共犯證人之虞,法官最後裁准羈押禁見。

桃園地院發布新聞稿提到,鄭文燦7月5日應訊前的當日上午就以LINE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他的秘書,內容與被告應訊時答辯方向相同,可見鄭文燦於應訊前已經有管道得知檢察官的偵辦內容並擬妥答辯方向,並在應訊前將所擬答辯方向傳送給他的秘書。鄭文燦的秘書也多次居間為被告廖俊松等人傳遞訊息,顯見確有串證之疑慮。

鄭文燦律師不服羈押理由,連夜提起抗告,提出的抗告書也針對簡訊部分予以反擊,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快馬加鞕作業並分案組成合議庭,由審判長遲中慧、受命法官黎惠萍及陪席法官顧正德審理,晚間裁定抗告駁回,鄭文燦確定至少要先羈押2個月。此外,還傳出檢調在監聽時,聽到被監聽對象跟監聽人員「打招呼」,桃園地檢署已分案調查洩密情事。

根據《聯合報》報導,本案案發時間為2017年,卻遲至7年後才著手偵辦,期間調查局桃園市調處調查這起案件時,疑似有調查局內部人員洩密,調查人員在監聽的過程中,聽到有被監聽者在跟自己打招呼,還講道「我的電話不乾淨,有人在聽」,因此檢調單位懷疑有人洩密,已經另外分案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