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國民黨團提出的「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修正草案」,草案建議將「自行出租案件」納入實價登錄制度,同時新增檢舉獎金機制。對此,內政部劉世芳表示,租約屬於私權契約,如果驟然推動全面實價登錄,對租賃雙方及租屋市場恐造衝擊,建議不宜全面推動,將以去識別化、個資保護、不修法原則下,盡速辦理區域租金行情統計分析,適時對外發布。

立院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內政部長劉世芳列席報告並備詢。劉世芳於報告中指出,針對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提案,明定全面租賃實價登錄的部分,內政部曾在民國111年邀22縣市政府研商,雖各界都認為有助於租屋資訊透明化,但因為租約屬私權契約,驟然推動全面實價登錄,恐怕會對租賃雙方及租屋市場造成衝擊,因此不宜全面推動。

劉世芳也指出,國民黨團提案中增訂檢舉獎金的機制,雖可協助租賃實價登錄稽查,但以目前租屋市場而言,可能導致租賃雙方關係緊張,影響市場安定。她也透露,內政部將持續推動租屋資訊透明化,規劃透過已蒐集的租賃實價登錄、包租代管、租金補貼資料,在去識別化、個人資料保護、不修法原則下,盡速辦理區域租金行情等相關統計分析,讓民眾更了解租賃市場情形,並兼顧承租人個資隱私。

而針對立委黃捷質詢中詢問區間式租屋資料的確切公佈時間,內政部地政司長王成機則回應目前仍在整理資料,「盡量可以在6個月內整理,看看怎麼公布這些類別的統計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