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民黨立委許宇甄等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擬提高罷免門檻,台灣永社等民團今(10)日召開「搶救人民參政權!反對藍白提案修高罷免難度」記者會表示,上述修法將進一步限制憲法保障人民的參政權;此外,民眾黨企圖以修正動議夾帶通過其他新增門檻,如罷免連署檢附身分證影本,恐引發個資外洩風險,民團反對修高罷免難度,呼籲藍白正面對決民意。
台灣永社副理事長、黃帝穎律師表示,過去大法官釋字第499號解釋指出,該屆國民大會修憲延長自己該屆的任期,是違背政治契約、也違反民主國原則的行為,因而被大法官認為該修憲案違憲。而若本屆立委修法是為自己量身定作,又馬上要適用於自己這屆的罷免規定,當然也會違反政治契約而違憲。「無論如何加高罷免門檻,只要是量身定作、片面變更政治契約的行為,都將違反釋字第499號解釋。」黃帝穎說。
台灣教授協會副會長許進發指出,「立委的本質應該是為了福國利民」,但此次修正草案卻是實質減損了人民權利,不但與社會福利無關,更與政黨的利益相關,立委當然無權代表選民制定這種制度。他提醒立委諸公,應回歸、正視民意,畢竟不論行政立法未來都有可能輪替,這種為現任立委、首長量身定作的立法,未來也可能適用於其他黨派,也將一直削弱人民的權益。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張宏林說,自2016年選罷法放寬罷免規定後,針對全台灣縣市首長、立委及議員等一千多位公職人員,罷免案至今也僅約20案,其中成立者僅約10案,投票通過罷免者更僅有3案,比例十分的低,顯見進入「大罷免時代」、不理性的罷免案影響政局安定之情形,並未發生。
「台灣人民是理智的」,張宏林說,若剝奪人民的罷免權,會迫使人民用更激烈的方式表達情緒,畢竟罷免同時也是一個理性表達意見的管道,合理的罷免程序,可以使人民有機會抒發不滿,「如果連這個管道都堵死,只會逼迫人民上街抗議。」
至於外傳國民黨、民眾黨團將以再修正動議提出,因應以往發生過的冒名、死者連署情形,要求罷免連署時應附身分證影本,山海公民拆樑行動發言人李晏蓉憂慮表示,第一線明顯已感受到即便僅要求填寫身分證號及戶籍地址,民眾已感到非常擔憂,將來若修法要求檢附身分證影本,特別是對於歷經過威權時期公權力控制的民眾,將大大增加對參與罷免的恐懼,更可能影響人民參與意願、阻礙罷免順利進行。
李晏蓉強調,由於任何公民都可以擔任罷免案的領銜人,無法保證每位領銜人都不會惡意竊取民眾個資,而侵害人民資訊權利。此外,「罷免過程中信任是非常重要的環節」,只要有心人士利用罷免機會竊取個資的事情發生一次,以後任何黨派的罷免行動都將受到莫大影響。李晏蓉呼籲民意代表,應勇於接受質疑,而非以過去曾出現過的罷免亂象轉移焦點。
張宏林補充,台灣的戶政系統已有足夠能力辨識連署錯誤,過往成案的罷免案中,也未有因連署問題而影響公平性的案例,所以,這個議題並不存在。反之,如要求人民連署應增加程序限制,是否也應相應放寬連署日期及門檻?否則根本僅是為了阻礙、剝奪人民罷免權的行使,而忽略罷免制度對台灣民主發展的重要性,無法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