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內政委員會8日續審選罷法,國民黨團指控民進黨立委黃捷以破壞門鎖方式竊佔會議室,是犯罪行為,怒嗆黃捷變成「黃賊」,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此事相當嚴重要查。對此,資深媒體人黃暐瀚今(10)日直言,過去國民黨也曾破壞門鎖闖進議場、噴漆抗議,反問「有什麼差別嗎?」
「同標準、延續性、合邏輯」,黃暐瀚在臉書發文表示,昨天早上他在廣播節目談黃捷闖會議室事件,收到一位藍營前輩的line,提醒他,憲法只保障立委的「言論免責權」,「行為」沒有,他回電跟這位長輩說明,他完全理解立委只能「自由說」,不代表可以「隨便做」,如打人會被告,破壞公物可能被罰。
但黃暐瀚說,實際上,這些年下來,立委在「院區權力極大化」,很多明顯脫序的行為,基本上都沒人管,也沒人敢管。
黃暐瀚舉例,若有人去投票,當場撕票,或妨礙別人投票,會被主任管理員制止,甚至可能被警察逮,不會有投開票所因為被搗亂,就失去「投開票」的功能,但在立院,立委會推擠、叫囂、妨礙開會、扯斷麥克風、鎖門、開門、佔領主席台,卻沒有辦法被「排除」。
他說明,2個路人在西門町互毆,明顯「意圖傷害」,警察騎巡邏車經過,會當場制止;但2名立委在立法院互毆,就算立院駐衛警當場看見,也不會上前制止,有意見請當事人事後各自去提告,這就是最大的差別。
至於部分網友對他昨天評論黃捷事件說「到底犯了什麼法?會受到什麼處罰?等得韓國瑜院長最後的決定」感到不滿,黃暐瀚則說,他理解網友的不滿,他也知道這些網友希望聽到的評論是「黃捷就是賊!黃捷就是小偷、闖空門、一定要把她送辦」,但他沒有這樣說,他理解這些網友的失望。
「你們看來『茲事體大』的『犯罪』,我看來卻是「稀鬆平常」,黃暐瀚指提及,過去國民黨在立院少數的時候,也曾為了反對審查陳菊當監察院長(2020/6/28),天沒亮就破壞門鎖,闖進議場,還反鎖自囚、噴漆抗議,「那時的國民黨,跟今天的黃捷,有什麼差別嗎?黃捷甚至還很奇妙的,避開了破壞公物」。
黃暐瀚強調,談論任何時事,都會有主觀的立場,但在主觀之外,別忘記「同標準、延續性、合邏輯」,要理解總有人跟你的看法不同,他重申,黃捷開門事件,就等立法院長韓國瑜決定該怎麼處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