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賴士葆9日晚間9點11分駕駛休旅車行經台北市大安區瑞安街208巷,要左轉往西時,因為未禮讓要綠燈過斑馬線的行人,直接將2名女子撞飛,導致2人分別骨折、頭部撕裂傷而送醫,目前全案已送交通分隊處理後續,而賴士葆臉書也被網友灌爆洗版,網友直呼憤怒:「立委帶頭示範行人地獄!」、「晉升成馬路三寶」。

警方表示,賴士葆沿著瑞安街208巷南往北於該路口左轉往西時,其左前車頭與要穿越斑馬線的行人發生碰撞。兩名女子分別為63歲張姓女子、59歲蔡姓女子。賴士葆左前車頭受損、人未受傷;張姓女子左腳踝骨折、其餘部位無明顯外傷、蔡姓女子頭部撕裂傷,2人均送仁愛醫院檢查治療中,意識清楚無生命危險。賴士葆酒測值為0,詳細事故原因仍待釐清。

賴士葆對自己肇事感到相當抱歉,他聲稱單純沒有看到行人、不是故意,他在製作筆錄後趕到醫院向兩名傷者致歉,並承諾負擔醫療費用及配合調查。他的臉書也被網友留言洗版痛罵:「感謝委員親自示範何謂行人地獄」、「葆爺,晉升成馬路三寶」、「委員快立法消滅A柱,這樣您左轉時就不會撞上行人了」、「立委帶頭示範行人地獄!」

警方初判,行人當時綠燈過馬路,賴士葆未停讓,未先禮讓行人穿越,才導致車禍事故發生。對於不依規定停讓行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後已加重處罰,依同法第44條,去年6月30日起,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