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生效後,執政黨兵分四路提出釋憲、緊急處分。國民黨團點名7名大法官,都跟民進黨政府或民進黨本身有密切關係,應該自行迴避。對此,民進黨團以憲法訴訟法反批,大法官迴避事項已有明確規範,藍白不應心虛是「先打預防針」,更不該詆毀大法官的專業。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早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吳思瑤指出,國家法治非常清楚,大法官由總統提名,是由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如果把民進黨執政時期產生的大法官,都歸類為綠營人士,是對大法官非常大的不敬,大法官基於法學專業、綜理所有法律解釋,職權行使是超越黨派、獨立於政黨外,國民黨也不要忘了,你們也都曾經行使過大法官同意權。
有關大法官迴避事項,吳思瑤說,藍白質疑大法官是綠營的,認為擴權法案恐怕會不公正、要求迴避。她請藍立委白好好研讀法規,現行《憲法訴訟法》第9、10條,針對大法官應自行迴避的過程,都有明確規定和條款,包含大法官審議案件,涉及當事人跟自己有親屬關係,或是參與案件是大法官過去的職業如律師等,對於人、事、案件都有明確迴避條款。
「別因為大法官掌理進行國會擴權法案審議」吳思瑤批評,藍白兩黨不該因為心虛先打預防針,對大法官的個人意識形態進行不必要的扭曲,她譴責說「任何人再大都不能比憲法大,任何人再大都不該對大法官不敬」,大法官絕對不是國民黨所說的看門狗,絕對不是他們說的要愛惜羽毛,國民黨甚至要杯葛人事同意權,乃至於砍司法院預算,國民黨這樣的作法,才是民調持續探底的主要原因。
吳思瑤補充說,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昨天批評行政院政務委員林明昕,大法官審議國會職權修法、做出解釋的過程,到底「應不應」、「得不得」進行言詞辯論?黃國昌說,未來釋憲案一定要有言詞辯論。
「黃國昌真的是法學博士嗎?」吳思瑤指出,《憲法訴訟法》第25條明定,只有正副總統彈劾案、政黨違憲案「一定應有」言詞辯論,其他案子以外,得由大法官憲法法庭斟酌。她直批黃國昌,無視法律,自己要當大法官,或當大法官上頭的「大大法官」嗎?居然大法官辦案說三道四下指導棋,甚至亂帶風向,請回歸法制規範,任何人在大都不能比憲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