寮國政府為推廣觀光旅遊,於今(113)年6月26日簽發一份針對中國旅客實施免簽入境的文件,實施對象雖包含「港澳台」遊客,但外交部28日指出,經查證,該文件實施細則敘明台灣旅客入境仍須申請落地簽證。外交部除強力譴責中國在國際間施壓他國貶抑我國主權、營造「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假象,也呼籲寮國政府勿扈從中國貶抑台灣主權地位。
外交部說明,寮國政府針對中國旅客實施免簽入境的文件內容規定,自本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有旅行社陪同的中國團體觀光客,透過在寮國立案的旅行社安排行程,並事前提出免簽申請,可免簽入境寮國停留15天。
外交部表示,經我方查證,該免簽文件的實施對象為中國及「港澳台」遊客,但文件實施細則中也敘明,台灣旅客入境時仍需申請落地簽證。
外交部重申,中華民國(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對於中國在國際間施壓他國貶抑我國主權、意圖扭曲國際視聽、營造「台灣為中國的一部分」假象等惡劣行徑予以強力譴責。外交部並已指示我國駐越南代表處向寮國政府再次聲明我國立場,呼籲寮國政府勿扈從中國貶抑台灣主權地位。
外交部提醒國人目前赴寮國旅遊的入境規定未有改變,國人可以「落地簽證」或「電子簽證」等方式入境寮國,相關申請方式及須知均公布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