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內政部修正的定型化契約,防止房東向房客收取高額電費,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8)日備詢時對於先前承諾7月上路一事回應,一定在這個時程完成。
為遏止房東超收電費,內政部今年4月預告修正「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租屋電費收費若是以「約定用電度數計費者」,每度電費不可超過租屋電費單當期每度平均電價。若不是約定以用電度數計費,房東向房客收取的電費總額,不得超過租屋電費單的每期總額。預告期間20日,並將報請行政院核定。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質詢卓榮泰時表示,台電從4月1日調漲電價,許多房東也調漲租金,電價從每度5、6、7元,漲幅20-40%,前內政部長林右昌曾允諾要修租屋定型化契約,擬定出租人收取電費不得超過該月之總額,原來說5月可以上路,現在跳票。
卓榮泰則說,林右昌訂的方式是正確的, 內政部長劉世芳答覆時說會完成後續,他會馬上跟內政部聯繫,訂個時間。對於顏寬恒說,卓榮泰上次稱7月上路,卓回應,一定在這個時程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