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流感症狀的門急診就診人數上升!疾管署表示,目前正處於流行期,A型H1N1病毒最為普遍。自112年至113年流感季,已有1,144例重症病例,其中214人不幸死亡。因應病例數增加,疾管署擴大公費流感藥劑使用至7月31日,針對A型H1N1病毒,提供克流感等藥物。民眾若有流感症狀,可免快篩直接獲得公費藥劑。

依疫情監測資料顯示,近期類流感門急診就診人次呈上升趨勢且處流行期,流感重症病例數及流感住院人次仍多,故再次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使用條件「有類流感症狀,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學有類流感發病者」適用期限,自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目前我國公費藥劑配置於各縣市衛生局規劃之全國約4千家合約醫療機構(詳見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透過疾管署「流感防治一網通」網頁查詢),配置藥劑包括克流感、易剋冒、速剋流及瑞樂沙。

由於本年流感可能與COVID-19共同流行,若民眾有類流感症狀,除可用COVID-19家用快篩輔助檢測外,如有危險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等)應儘速就醫,並由醫師依主訴與臨床判斷,評估是否符合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倘經判斷符合條件者,不需流感快篩,即可開立公費藥劑,以把握用藥時機。另由於目前流感抗病毒藥劑未列入健保給付項目,公費用藥治療之時機及必要性,仍由醫師依病患狀況及臨床專業決定。

疾管署再次提醒,民眾勿輕忽流感嚴重性,應落實勤洗手及注意咳嗽禮節等個人衛生防護措施,有呼吸道症狀時應佩戴口罩;打噴嚏時應用面紙或手帕遮住口鼻,或用衣袖代替;與他人交談時,儘可能保持1公尺以上。民眾如有類流感症狀,應就近就醫並充分休息,待痊癒後再上學,以免病毒於同儕間傳播造成疫情發生。有關公費藥劑用藥條件、合約醫療機構名單及流感防治資訊,可至疾管署全球資訊網,或撥打免付費防疫專線1922(或0800-00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