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李彥廷及其6家公司因涉嫌因進口含禁用染料蘇丹紅的辣椒粉遭起訴,遭檢方查封逾億財產並提出重罰,並計算出其非法所得約為4千萬新台幣。今本案在高雄地院首次開庭時,李男承認標示不實,否認食安法及詐欺罪。辯護律師甚至強調李男公司其他產品,曾獲全聯福利中心驗證品質後上架,並聲稱若產品低劣,檢方需提供實證。

國內引發一連串「蘇丹紅」食安事件的涉案台商李彥廷,及其旗下6間食品公司被控從中國進口含有蘇丹紅的辣椒粉,並在台灣進行再加工後供應給其他企業。在今年5月偵查終結後,檢方依據詐欺和食品安全法等罪名對李彥廷及其他6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議法院對他們判處重刑及12億新台幣的罰金。據檢察官的調查發現,李彥廷在進口含有蘇丹紅的辣椒粉時,會由他和姓謝的倉庫管理員選擇未摻雜蘇丹紅的樣本進行檢驗。如果下游廠商進行自主檢測,李彥廷會指示謝姓女子更換樣本,以避免檢測出蘇丹紅的成分,從而成功進口近百噸違規的辣椒粉。此外,李彥廷旗下的初衣食伍公司銷售的冬菜產品,其原料實際上也是從中國進口後偽裝成「台灣製造」,後續才在連鎖超市中販售。

高雄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首度開庭,根據食品安全法、詐欺罪和洗錢防制法等多項罪名對李彥廷提起公訴。李彥廷承認產品標籤存在不實之處,但否認違反食品安全法規和詐欺罪,其他被告也大多持同樣立場。

李彥廷的辯護律師在庭上引用了過去高雄一家著名餐廳使用鴨肝冒充鵝肝的案例,強調食品安全法的立法宗旨是為了懲處使用劣質原料的地下工廠,而非像李彥廷這樣的企業。

而關於其冬菜產品,該律師團隊強調,李彥廷公司供應冬菜產品給全聯福利中心時,不僅提供了清潔標章和素食認證,全聯也親自訪問工廠並確認產品質量後才進行銷售。因此,如果檢方指控其產品質量低下,則需要提供具體的證據。

檢警單位已經凍結了李彥廷超過1億3千萬新台幣的資產,並計算出其非法所得約為4千萬新台幣,這筆犯罪所得已被法院聲請沒收。衛生局已根據法律對其處以8172萬元的罰款。如果未來法院再加以罰款,李彥廷最終可能要支付數億元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