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桃園前年11月接連爆發「台版柬埔寨」囚虐詐欺人頭戶案,拘禁61人、虐死3人。時任台北市警寧夏路派出所所長葉育忻勾結該詐騙集團首腦並200萬現金、220萬賓士GLC300,以及市值109萬的虛擬幣泰達幣做為通風報信的酬勞,士林地方法院審結,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行使偽造文書罪重判14年8月,葉育忻的劉姓女友人被依洗錢罪判刑一年。
此詐團不法所得高達3億9千餘萬元,士林檢方前年底首波起訴詐團高層「S姊」傅榆藺、「茶董」陳樺韋等29人。士院依私刑拘禁致死等罪重判傅榆藺、陳均無期徒刑,其餘27名被告也都遭到重判。士林地檢署另於首波起訴後,成功追緝並起訴綽號「藍道」的集團首腦杜承哲及葉育忻等人。杜承哲、葉育忻與劉姓女子等三名被告均否認犯行。
葉育忻開庭時則聲稱杜承哲是刑案線民,由於自己個性海派,一時不察才指示同仁使用警務系統查詢民眾個資。200萬元現金內的170萬是杜承哲贊助寧夏路派出所「誘捕偵查」工作費用,由於派出所抓捕毒品犯所耗金錢不少,才會借來使用,事後也已歸還;至於另外約30萬元則是轄區經營費用,除了派出所同仁因公所傷的慰問金,杜也常贊助照顧派出所團隊。
葉育忻還說,他有明確拒絕杜承哲送他中古賓士車作為生日禮物,但招架不住杜承哲堅持,只好先找人登記,才會請朋友劉姓女子幫忙;虛擬貨幣一事則因他年輕時曾有信用不良問題,導致信用卡都辦不下了,才請劉姓女子幫忙申設MaiCoin虛擬貨幣錢包,士林地院19日審結,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行使偽造文書罪重判14年8月。
葉育忻與因犯違背職務收賄罪遭判刑12年6月、犯洗錢罪遭判刑1年、犯行使偽造文書罪判刑1年2月;劉姓女子則掩飾葉育忻的不法所得,依法分別量刑,依洗錢罪判刑一;杜承哲被依貪污治罪條例中交付賄賂罪判刑2年8月,其所涉拘禁「豬仔」案則依私行拘禁致死起訴,士林地院將於7日10日宣判。
宣判指出,杜承哲落網前是一家建設公司老闆,手上握有相當財力和透過洗錢轉換而來的泰達幣,杜承哲刻意接近時任派出所所長的葉育忻,以現金、名車、泰達幣收買。拿錢辦事的葉育忻直接在辦公室、停車場收下現金2百萬元,更收受市價2百2萬元的賓士車,以及折合台幣約109萬元的泰達幣3萬餘顆,再將賓士車、泰達幣登記在劉姓女子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