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今天(12日)宣佈,根據今年3月通過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Safeguarding National Security Ordinance),取消包括羅冠聰等6名流亡海外通緝人士的護照;並警告任何提供資金的個人或企業,將面臨最高7年的監禁刑罰。

香港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將取消6名被指控危害國家安全的流亡海外通緝人士護照,這6人為羅冠聰、蒙兆達、劉祖廸、鄭文傑、霍嘉誌及蔡明達。鄧炳強指「這六名潛逃者在英國得到包庇,而繼續勾結外部勢力去從事一些危害香港和國家安全的活動」、「英國政府、很多政客、組織或媒體刻意抹黑我們的政府,亦企圖影響正在香港進行的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的審訊」。

香港特區政府官方聲明中特別提及,「禁止任何人向這6人提供資金、向他們出租房產或與他們成立合資企業等。如果違反將面臨最高7年監禁」。媒體提問若有人付費訂閱這些人士的YouTube或其他頻道是否也違法時,鄧炳強表示,「無論以任何平台向這些指明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都是違反措施,最多可判監7年」。

前香港立法會議員、曾任「香港眾志」主席的羅冠聰在臉書回應,表示在2020年向英國申請庇護時,已經將香港特區交出,即使在庇護申請成功後也沒有取回;批評港府的舉動是「多此一舉」。「我要攬炒」團隊發起人劉祖廸則在「X」上宣稱,從未申請過香港特區護照,因此「取消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是荒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