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覆議案從今(12)天起進入倒數15天的程序,政務委員林明昕接受Yahoo TV《齊有此理》專訪時表示,在國會改革法案中,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明顯違憲;林明昕也曝光下一步,覆議案後是否會有內閣總辭或不信任案?依憲法來看,覆議不成功在憲法上沒有辭職的問題。接下來,立法院可以提出內閣不信任案,總統也可以因為不信任案反制解散國會,但台灣和法國不同的是,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

上任不到一個月的林明昕透露,5月20日賴政府還未上任前,當時還是「準行政院長」的卓榮泰打電話給他時,他已經知道上任後遇到最棘手的將是此事。畢竟他是憲法、公法出身,也與該領域有相關。

針對國會改革方案中,總統國情報告「即問即答」,他說,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立法院得邀請總統」,而非「命總統」;其模糊空間,回顧當時國民大會時期,發現是「禮貌性的請總統來報告」,當時前總統李登輝也同意國大提問,他最後綜合答覆才離席,並無「即問即答」。

林明昕表示,美國、法國等總統權較大的國家,也都有類似由總統到國會報告,但都是「報告完就結束」,甚至答完結束都沒有再一問一答。他直言,從該條文經過、國大留下的慣例、權力分立是總統是直接對人民負責,頂多可以罷免或改選,從歷史、體制、論理觀點,都是違憲。

林明昕指出,立法院將在未來15天內表決,國民黨、民進黨分別下鄉辦街講,將此案訴諸民意,他自己因為是政務委員的角色,不會主動下鄉溝通,但除非有指令、若被要求出面,他會出面溝通。

針對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指該案下一步可能是釋憲、暫時處分,林明昕說,暫時處分就是「假處分」的意思,若未用暫時處分,法院還在審理、法律已在上路,調查權等就會開始進行。

若覆議案未過,第三階段是否面臨倒閣或總辭?林明昕說,覆議權以前憲法本文就有規定,增修條文又有規定,以前的確是寫「辭職」,現在的憲法把「辭職」拿掉,代表「沒有辭職的選項」,依憲法來看,覆議不成功在憲法上沒有辭職的問題。接下來,立法院可以提出內閣不信任案,總統也可以因為不信任案反制解散國會。他強調,不一定要有覆議才有這步驟,該程序的確是最後的手段,但一般來說,走到這裡,就是要趕快把這件事了斷、攤牌了。

林明昕說,在民主憲政時代,不用把提出不信任案與解散國會看得太嚴重,在世界各國中,日本常常做、法國剛解散,只是台灣和法國不同的是,總統沒有主動解散國會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