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日前提出倡議,包括廢院不廢權、先凍再廢、否決人事同意權、修憲案併2026或2028年選舉。對此,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今(5)日強調,在憲政體制尚未調整前,總統不提名考、監委,立院不行使同意權等,都是違憲行為,而「廢考監」唯有修憲一途!

民進黨立院黨團今日召開輿情回應記者會,被問及監察院長陳菊今受訪時表示,對於三權分立的理想從未改變、充滿期待,只要立法院透過修憲程序監察院,全力支持、尊重。但藍委提的「廢院不廢權」是違反大法官第632號解釋?

莊瑞雄指出,目前憲政設計在還沒變動之前,大法官在解釋憲法時,一定按照現在的憲政設計制度方向做解釋,例如總統不提名監委是違憲;立院不執行人事同意權也是違憲,大法官講得非常清楚。

他進一步認為,如果要將監察院廢除,一定要有社會共識。民進黨從以前到現在都認為要「廢考監」,但是手段只有一個,就是透過修憲程序,否則全部都是違憲。變成要廢除憲政機關卻用違憲的方式,根本無法達到,大法官解釋的原則很清楚。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補充,大法官第632號解釋的由來,是過去陳水扁總統執政時,國民黨在立院程序委員會擋案,不願行使人事同意權,將近4年期間,造成監察院沒有監察委員,因此,大法官在作出解釋「在憲政體制下,每個人都應該遵守」。

柯建銘再重申,憲政改造是另外一個題目,不要糊在一起,現在也沒有這個題目,這個不是最優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