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4月標售桃園區中山路祭祀公業林宗土地,卻將底標1億4000餘萬元誤植為1400餘萬元,每坪127萬餘元的土地以1/10價格就賣掉,事後決定撤標,得標民眾批桃市府罔顧民眾權益,國民黨議員黃婉如日前在總質詢時披露此案;桃園市議會第3屆第3次定期會今(4)天閉會,民進黨議員陳雅倫提出臨時動議要求政風處介入調查此案,並獲大會通過。
黃婉如5月31日在桃園市議會質詢時揭露,桃市府標售面積111.6坪的桃園區桃園段長美小段137-1號「祭祀公業林宗」土地,承辦人員卻將1億4222萬8800元的拍賣底價誤寫成1422萬8800元。得標地主已經繳款、在等過戶,才收到市府公文表示底價誤植、要撤標;得標地主認為,他們是合法程序標售,如果市府執意廢標,將以法律程序維護權益。
桃園市民政局坦承確實有疏失並指稱,業務科把資料輸入電腦時少寫一個2,沒校對就上網,察覺金額誤植後緊急依行政程序法117條有疏失為由撤銷標案。桃園市法務局長賴彌鼎則說,土地買賣並非一般商品,這筆土地拍賣價格經3名估價師鑑價,也是公開資訊,市府是代為標售土地,與一般「出清存貨、降價拍賣」並不相同,招標過程雖有疏失,但撤標合法。
陳雅倫今天發言指出,民政局宣稱業務單位輸入電腦資料誤植,也就是將價值1億多的土地打1折賤價賣出,買方完成行政程序覺得買便宜了,現在被廢標,還要跑法院程序。不論是買方或是賣方,都因民政局的行政疏失造成權益受損,若最後法院判決不如桃市府預期,中間短少的9000多萬元價差,是否要由人民的納稅錢來填補?
陳雅倫續指,這麼嚴重的行政疏失,桃園市長張善政、桃園市民政局長劉思遠難道不知情?主官不用負責嗎?市民都在質疑這9000多萬元的價差,難道有什麼不法之事?此事不該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因此她具體要求,動議政風處介人調查此事,正本清源,給市民一個交代。
劉思遠表示,將連坐懲處承辦人員等,並退還得標地主已繳納款項、賠償利息損失;該土地的標售所得款項會提存在法院,若10年間仍無法土地整合,款項將沒入公庫。這項業務今年才從地政局移由民政局辦理,計算土地增值稅時才發現標價錯誤,依行政程序法的標售作業疏失理由緊急撤銷標案。
桃園市政府拍賣祭祀公業林宗土地,1.4億元土地僅以1400多萬元出售,在得標地主都已繳款才發現錯誤,趕緊公告撤標標案。 圖:翻攝桃園市政府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