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日前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台中地檢署通力合作下,運用分析空氣微型感測器等大數據查緝工廠排放污染,發現大里工業區某印刷廠有非法繞流偷排廢氣、未妥善處理揮發性有機空氣污染物以及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重大違規行為,依法裁處208萬元罰鍰,後續除將追繳其短繳的空氣污染防制費,台中地檢署亦將涉案一行人提起公訴。
台中市環保局說明,經由空氣微型感測器、空品監測車監測及環保申報資料等大數據進行分析,發現該公司鄰近微型感測器異常高值且疑有申報異常、排放管道異常等問題。經報請台中地方檢察署偵辦,由台中地檢署、環境部環境管理署、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及內政部警政署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及環保局共同合作。
環保局指出,經調查,掌握該公司有未依製程實際使用有機溶劑量,蓄意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違法情形,並運用無人飛行載具及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等科技工具監控,發現該公司於廠房頂設置多處非法排放管道。111年7月19日啟動檢調警環聯合查緝行動,現場查獲該公司以電子閥門控制躲避查緝,將含甲苯、二甲苯的揮發性有機物廢氣繞流排放至大氣,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環保局依法裁處208萬元罰鍰並限期改善完成。
此外,查獲該廠製程原物料使用量以多報少,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後續將依查扣資料重新核算並追繳空氣污染防制費。此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何建寬偵結,以涉犯空氣污染防制法申報不實及刑法詐欺得利等罪,將該公司及負責人、從業人員4人提起公訴,並向法院求處沒收短繳空氣污染防制費的犯罪所得約新台幣8,400餘萬元。
環保局長陳宏益呼籲,為查緝人眼看不見的含揮發性有機物廢氣排放行為,環保局透過紅外線氣體顯像儀、紅外線熱顯像儀及火焰離子偵測器等各項科學儀器,協助監控與稽查蒐證,讓污染排放無所遁形,提升稽查成效。環保局將持續查核具揮發性有機物排放的廠家,並精進稽查管制方式,為台中市民眾居住環境品質嚴格把關;另對於空污法規定有申請或申報義務者,明知不實作成文書虛偽紀載者,涉案相關人員也將難逃刑責制裁,提醒公私場所做好污染改善工作及確實申報,切勿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