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辦公室今(31 日)發布公告,表示台灣地區單方面對大陸產品出口採取歧視性禁止、限制等措施,違反《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的規定,自今年 6 月 15 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的潤滑油基礎油等 134 個稅目進口產品,中止適用 ECFA 協定稅率,按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對此,陸委會稍早發布新聞稿指出,我方主張兩岸已簽署並生效的協議持續有效,ECFA實施以來有利雙方產業,呼籲陸方以不涉政治前提的建設性對話來處理分歧,停止經貿施壓,統戰分化,共同面對問題並務實溝通尋求解方,方有助雙邊經貿正向發展。
陸委會表示,陸方多次表示ECFA是在體現「一個中國」的「九二共識」共同政治基礎上簽署實施的,但實際上ECFA是兩岸依據WTO基本精神進行,ECFA序言並明定「本著世界貿易組織(WTO)基本原則」,且兩岸在簽署ECFA後,已依據WTO的規定,於2011 年5月以早期通知(early announcement)方式分別通知WTO秘書處,該項通知內容已公布於WTO網站,並附有ECFA協議文本及早收清單在內之各項附件。
陸委會強調, 陸方已將「九二共識」定性為「『體現』一個中國原則的九二共識」,而臺灣普遍民意不認同「一中原則」及「九二共識」。我方主張兩岸已簽署並生效的協議持續有效,ECFA實施以來有利雙方產業,呼籲陸方以不涉政治前提的建設性對話來處理分歧,停止經貿施壓,統戰分化,共同面對問題並務實溝通尋求解方,方有助雙邊經貿正向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