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任外交部長林佳龍12年前擔任立委領銜提出國會改革主張,認為官員立院說謊應負刑責,人民、社團聽證會不實證詞,也可以一年以下徒刑。對於當年主張,國民黨立委洪孟楷今(30)日追問林,「到目前為止,你還是這樣主張?」林則回說,是,立委要強化質詢權、要讓調閱權有效,這是一面,配套的就是聽證制度要改革。現在公聽會其實有時候沒有什麼。立法院的公聽會也必須要去強化它。這個是對應的。「但這個不涉及司法的調查權」。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今日邀請新任外交部長林佳龍備詢。林佳龍2012年曾領銜提案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並出席公聽會。他的相關提案,還被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貼在臉書上。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質詢時翻出林佳龍當年出席公聽會發言說,這是林佳龍委員的逐字稿,「最重要是立委對政府的質詢,如果官員那十分鐘當個木頭人被罵幾句,事後什麼事情都沒有發生,這個質詢沒有法律上的約束。而如果官員說謊,更是要在國會殿堂所做的不實證詞、虛偽證據負起刑法上、政治上的責任。所以,質詢權很重要」。

洪孟楷說,所以當時林主張,官員在國會如果說謊,要有刑事、政治責任。「到目前為止,你還是這樣主張嗎?」林佳龍回答,「嗯,對,質詢權就是要強化,它當然必須要能夠有它的效力」。

洪孟楷說,所以,當時林佳龍的主張,國民黨、民眾黨在職權法第25條的再修正動議,幫他達成了。「只限官員在立法院說謊,會有刑事上、政治上的責任」。林說,「是」。

洪孟楷還播放逐字稿,「你當時也有提到,不只政府官員,人民、社團法人也要善盡公民的義務及責任,所以,如果人民、社團法人為他的不實證詞或拒絕來,就應該科以罰則,至少要科10萬元以下的罰鍰」,「人民、社團法人如果做不實的證詞,還要負刑法上的責任,也就是一年以下或易科一百萬元以下」。洪孟楷問,「到目前為止,你還是這樣主張。」

林佳龍說,「是」,因為要調閱權是大法官的解釋。立委要強化質詢權、要讓調閱權有效,這是一面,配套的就是聽證制度要改革。現在公聽會其實有時候沒有什麼。立法院的公聽會也必須要去強化它。這個是對應的。「但這個不涉及司法的調查權」。

洪孟楷還說,林佳龍當時認為,反對強化立法院調查權立委都應該公布讓社會知道,問問他們為什麼自我閹割?

林佳龍則說,這個是有前提與配套。這是大法官解釋調閱權,不是司法調查權。

洪孟楷說,跟林佳龍當時主張,人民來聽證會作虛偽不實證言,是沒有刑責的。比林當時主張還輕微。現在反對強化立法委員調查權的就是五十一席民進黨立委。

林佳龍則強調,他是憲法上五權規定,有關於司法調查權是司法院跟監察院。資料調閱權要讓它有效必須強化國會的相關制度。他希望不要斷章取義。他在公聽會也沒有用藐視國會文字。

外交部長林佳龍   圖:林朝億/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