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今(30)日指出,有接獲民眾想幫自己的公公或婆婆,以眷屬身分依附其名下加保一事。健保署表示,根據現行的全民健康保險法,只有直系血親且無職業的尊親屬才能作為眷屬加保。姻親關係,如婆婆或岳父母,不能作為眷屬加保,只能加入配偶或子女的保險。
健康保險署最近告知小琪(化名)的婆婆,她的婆婆目前沒有健保保障。小琪是婆婆的主要照顧者,兩人同住一個屋簷下,因此對於婆婆若生病無法使用健保的情況感到擔憂。在與健保署業務組溝通後,小琪希望能將婆婆作為眷屬加入自己的健保之下。然而,由於法規限制,姻親關係並不能作為眷屬加保。在健保署工作人員的解釋和幫助下,最終成功將婆婆加保在其子女的名下。
高屏業務組林淑華組長表示,根據現行的全民健康保險法,只有直系血親且無職業的尊親屬才能被加保為眷屬。姻親關係,如婆婆、公公、岳父母等,則不能作為眷屬加保,只能選擇依附在配偶或子女的保險下。如果沒有合適的眷屬可以依附加保,則需要自行到戶籍所在地的公所進行投保。由於全民健康保險是採用申報制度,並且對保險對象和眷屬的投保身分有明確的規範,如果收到未加保的通知,應該儘快依法辦理加保,以確保就醫的權益不受影響。
民眾欲瞭解更多詳細保險對象、投保類別及投保單位規定說明,請至「健保署官網首頁/常用服務/投保與異動/投保身分與資格」參考健保相關規定或可撥打健保署諮詢專線:0800-030-598、手機請改撥02-4128-678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