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抗議國民黨民眾黨強行推動國會改革五法,台派小黨從5月17日起便積極關注「反國會濫權」系列公民行動,逾50個公民團體發起「青鳥運動」號召抗議民眾走上街頭表達不滿國會濫權訴求,包括時代力量、台灣基進、社民黨、綠黨及歐巴桑聯盟等小黨,今(28)日聯合聲明嚴厲譴責國民黨、民眾黨罔顧程序正義,強行通過未經討論的國會擴權法案,強調小黨們將分進合擊,捍衛民主台灣,要求將國會擴權法案退回委員會做實質審查。

社民黨召集人徐雍表示,在524經過超過十萬人抗議後,藍白兩黨不僅藐視人民、還加緊油門大開民主倒車,使用各路網軍來造謠抹黑,企圖壓制台灣人民的聲音,這類用民主破壞台灣民主、製造政壇混亂的方式,再加上中國近年來持續進逼的各式灰色地帶作戰,就是國民共三黨聯合製造中國武力侵略的破口。

徐雍指出,人民期待的國會改革應該是更加資訊透明與開放,站在小黨的立場,更希望國會避免一黨獨大、有尊重小黨發言與協調法案的空間,但現在藍白修法只是為了接下來的政治鬥爭開門,無法有效監督國會,同時也消耗過去台灣所累積的民主與經濟成果,「現在政壇藍白不僅惡鬥憲政體制、更是惡鬥人民」。

徐雍說,更令人擔心的是,除了藍白政黨與中國共產黨擁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外,近年中國在各式灰色地帶作戰層出不窮,網軍惡意攻擊、共機擾台、海上民兵侵擾、扣人不放等等手段,都在考驗台灣民主韌性;現在藍白想要製造政治紛擾破壞台灣行政,就是在為中國武力侵略製造破口。

社民黨呼籲藍白兩黨應立即停止破壞民主法治的所有作為,民進黨應採取一切可行辦法阻止法案通過,並盡快提出釋憲,社民黨將與人民同在,在所有位置上捍衛台灣。

台灣綠黨發言人王彥涵表示,現行國會擬定的草案,顯然有違憲疑慮,已經有83位國內外各地、公私立大學的法律學教授公開連署,發表聲明要求「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王彥涵提到,在本會期一連串荒腔走板的程序和草案中,花東三法成為「程序不正義將引發連串實質不正義、綁架區域發展」的最糟示範,藍、白陣營支持國民黨立委傅崐萁的行為,不顧民主程序,利用制度漏洞,罔顧公益、謀取政黨私利,凸顯出發展主義的奸商本質。

王彥涵認為,傅崐萁所提的草案凌駕行政權編列預算的職權,違背「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引發立法權干預行政權的憲政爭議。此草案也無視環境影響評估及原民部落諮詢的結果,武斷規範十年完工。若法案通過,將造成在地居民與環保團體的矛盾對立。「花東的建設不該只剩下不斷開發,環境成本是居住品質的根本」,需要謹慎評估需求與可行性,並謹守環評與原民部落諮詢的程序。目前,花東三案暫不排審,顯見當初在委員會僅花10多分鐘便通過的草案問題重重,引發在地居民和環保團體強烈反彈。

台灣綠黨強烈譴責國民黨、民眾黨在國會擴權、花東三法這兩大法案中,罔顧委員會實質審查的立法方式,並要求退回現在的濫權的版本。

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秘書長何語蓉表示,二月開議以來,台灣民主正經歴重要挑戰,立法院不應只有表決的功能,立法委員不應是政黨意志的投票機器,法案的形成應該經過更細緻的討論,每一位立委,都不應該違背委員會中心主義。小歐盟呼籲各政黨立委發揮專業,在委員會充分討論、協商會,仔細思考每條法案對國家未來的影響,別讓公民對立法委員失望。

時代力量主席王婉諭表示,今天立法院繼續進行國會五法的二、三讀,一個沒有經過討論、破壞民主程序、充滿爭議的法律,很有可能就會通過。但台灣民眾黨總召黃國昌竟然說,外面很多公民團體、年輕人,是受到民進黨的假訊息迷惑而產生誤會。

王婉諭重砲譴責前主席、前黨員黃國昌這種嘲諷、貶低意見不同的失格言論,及充滿黨國色彩、侮辱自主公民的威權言論。她指出,如果一個國會,自身的運作這麼不科學,這麼不理性,要怎麼說服台灣人民你可以取得更大的權力?如果一個國會,連好好討論都不會,矇著眼就要二三讀條文,要怎麼說服台灣人民你可以取得更大的權力?

王婉諭也喊話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及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懸崖勒馬,別讓黃國昌跟傅崐萁綁架了民眾黨和國民黨,別讓黃國昌跟傅崐萁傷害台灣的國會民主,應積極促成黨籍委員主動提案,退回委員會重新審查。

台灣基進黨主席王興煥表示,十年前的反中國服貿與今日的反國會濫權,所遭遇的問題本質相同,都是抵抗中國對台灣的侵略,公民運動固然是民主社會重要的能量,但我們仍須思考為何十年來「立法院激起滔天民怨」的本質不變?

王興煥認為根本的原因在於,我們錯將政治權力賦予不效忠台灣的中國代理人,也就是國眾兩黨,但這種錯誤在十年前是因為台灣存在嚴重的認同錯亂,在今年則是因為民主制度的監督制衡需求,台灣公民為了「制衡」,讓在野黨成為國會多數,善意的出發點造成今日的苦果。

王興煥提醒,我們不應否定公民社會選擇「監督制衡」的善意,所以正本清源之道,不在朝野的大小,而在於棲身國會殿堂的代議士必須忠誠於台灣。他強調,台灣基進接下來會致力於兩個政治議程:第一,推動真正的國會改革,以陽光法案揭露代議士在中國的利益與資產。第二,扮演稱職的在野監督,讓公民社會在選擇「民主需要制衡」時可以託付政治權力,讓台灣的民主「都是以台灣為優先的政黨競爭」,以民主鞏固完成國家打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