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立法院審議調查權及聽證權等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引發的紛爭,高雄市長陳其邁今(23)日指出,當年版本提案是依循大法官會議585號解釋文,符合程序性規定,調查權和聽證權都在此架構下規範,而國民黨版本不但立法院調查權未排除憲法保障之獨立機關及行政特權,相關罰則還涉及刑法,已違反585號解釋意旨。他認為,法案涉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及民眾權益之互動,應在符合憲政秩序的前提下,經過公開且充分的討論,才能符合程序正義並獲得民眾的支持。

他說,今日國民黨版的爭議點在於沒有在委員會中進行實質討論,在這麼短的時間內修改五個法,不僅沒有程序正義,也沒有社會溝通,在有立委接連洩漏國防外交機密的情況下,在野黨的國會改革版本讓民眾更加憂心。

陳其邁補充表示,當年民進黨(尤美女)版本遵照釋字585號的解釋,讓修法內容合憲,對違反聽證或調查權只處以行政罰鍰,連署版本跟現在國民黨版本,對於國會調查權的規範範圍不同、程序不同,我們贊成國會推動改革,也支持聽證權、調查權的法制化,但不贊成藍白此次有違憲之虞的立院擴權。

他強調,國會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權,對於法案的內容,應該要在表決前有公開且充分的討論,讓社會大眾能完整的瞭解立法過程,才能化解民眾疑慮並落實主權在民的憲政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