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委員會今(22)天表示,國人連○銘疑似擔任湖南省政協委員,涉及違反兩岸條例第33條規定,刻正由主管機關查處中;其亦涉嫌違反選罷法,接受中共資助介入我國選舉而遭檢方通緝。另連先生經查證在中國設有戶籍,違反兩岸條例第9條之1規定,主管機關已註銷其台灣戶籍,依法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

陸委會提醒,依兩岸條例規定,台灣人民不得在中國設有戶籍或領用中國護照,亦不得擔任中國黨務、軍事、行政等職務或為成員。

陸委會指出,中共長期以零和思維對台打壓,其政治體制、社會環境更與台灣及一般文明國家所認知的普世標準有很大的差異,國人赴陸就業生活及從事兩岸交流活動應注意遵守法令規定,以免誤蹈中共統戰陷阱,擔任可能危害我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職務,不慎觸法而損及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