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白陣營以建設花東交通為名,推出國6東延、環島高鐵和花東快速道路3項特別條例草案,預算高達兩兆,對此,22個環團提3訴求「拒絕將山林開膛剖肚」,強調這些草案並未遵循應有程序進行討論與審查,將會對環境造成極大影響,認為若真要照顧花東居民應以氣候調適為優先,喊話國會應撤回草案。
針對國會強推「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以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3項預算高達兩兆的花東交通特別條例,22個環團發聯合聲明提3訴求、分析困難反對。
對此,該聲明指出,永續發展不應淪為口號,應先完成政策環評及實質評估與討論對環境的衝擊;面對花東地震、脆弱地質與氣候變遷的衝擊及對生態破壞,應先有對策方案;照顧花東居民應以氣候調適為優先,避免新建設成為錢坑法案無實質效益。
而環團也分析,事實上「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2020年交通部已重啟地質調查及踏勘研究,經由國內外專家評估後,結果指出該計畫「評估須穿越中央山脈,不確定因素甚多,除工程技術困難度極高,並具有造價高、工期長、環境衝擊巨大、行車安全及防救災疑慮。
基於這些考量,更應該避免讓環境與生態面臨無法挽回的破壞、讓人民面臨可能的災變。相反地,我們應謹慎投入國家資源,避免將資金投入需頻繁重建且風險極高的建設中。
在「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的部分,雖然目的是為人民求福祉,但在花東地區多地震、多斷層的地質條件下,應首要考量現有道路的安全性,同時納入災害調適的策略。否則,這些建設勢必將瓜分原本用於維護花東基礎設施的國家預算,花東地區居民並無法直接受益,同時也會讓脆弱的地質與自然棲地面臨更大、更多的開發壓力。
因此環團認為,面對任何重大的開發建設,都應該以《環境基本法》為前提,需詳細評估關係到住民生存與發展的各種天然資源影響,因此嚴正呼籲,立法院黨團應立即撤回「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以及「國道六號東延花蓮建設特別條例草案」這3項草案,才是全民之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