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管署於今日宣布,自2024年5月19日起,進入醫療機構不再強制要求佩戴口罩,但仍建議在6大特定情況下配戴。這些情況包括有呼吸道症狀、近期接觸過傳染病患者、免疫力低下或高風險群體成員。此外,當地區疫情或機構內部評估需要時,或國家政策規定時,仍應遵守佩戴口罩的規範。疾管署提醒,佩戴口罩可防止呼吸道分泌物傳播,保護自己及他人。

隨著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措施的調整,民眾於醫療照護機構建議應佩戴口罩的6大情境如下:

1. 若有呼吸道疾病的疑似症狀或已確診,如流感或COVID-19,或出現發燒、流鼻水、咳嗽等呼吸道症狀,請避免非必要的醫療機構訪問。若訪問不可避免,請在症狀期間及症狀緩解後五天內佩戴口罩,並遵守呼吸道衛生和咳嗽禮節,同時注意手部衛生。

2. 若在過去一週內與呼吸道疾病患者有過密切接觸,進入醫療機構時應佩戴口罩,並遵守相關衛生規範。

3. 對於免疫力低下者,如器官移植或血液腫瘤患者,或其他高風險群體,如流感或COVID-19重症患者,進入醫療機構時應佩戴口罩,並注意手部衛生。

4. 在探視或照護呼吸道疾病患者時,應佩戴口罩並落實手部衛生措施。

5. 根據社區疫情和機構內部傳播風險的評估,醫療機構可能會要求佩戴口罩。

6. 根據國家防疫政策或主管機關的規定,進入醫療機構時可能需要佩戴口罩。

疾管署提醒,呼吸道傳染病感染者可能症狀不明顯或生病前即有傳染力,民眾接觸的人可能會因為感染流感、COVID-19等呼吸道傳染病而有嚴重的病情,因此進入醫療照護機構佩戴口罩遮蓋口鼻,可以防止呼吸道分泌物散播。

而2歲以下嬰幼兒或因身體、心理等因素未能佩戴口罩之民眾,於咳嗽或打噴嚏時,應使用衛生紙遮掩口鼻,使用完畢後將衛生紙丟進垃圾桶,並執行手部衛生,降低傳播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