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新制在去年6月上路後爭議不斷,為了減輕民怨,交通部推「微罪、檢舉不記點」,並於今(14)日三讀通過,未來包括路口、公車站10公尺、併排等臨停等8項微罪不記點;不過5項對安全威脅大的微罪仍納檢舉,包含騎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障車格等,新制最快於6月上路施行。

交通新制上路之後,不少職業駕駛因為頻繁受到檢舉達人檢舉,一直被記點導致生計受到影響,因此3月行政院會通過「微罪、檢舉不記點」的修法,並於今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後8項1200元以下的違規和民眾檢舉都只需罰款不用記點,不過另外5項包含騎車未戴安全帽、占用身障車格、人行道及行穿線違停或臨停、逆向停車等對行人威脅大的交通微罪仍維持開放檢舉,新制最快於6月上路施行。

對此,交通部表示,原規劃10大項交通微罪不開放檢舉,但考量安全,經逐一檢討,部分項目中的小細項仍納入檢舉,包括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可罰500元;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可罰600元至1200元;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可罰300元至600元;不依順行方向臨時停車,可罰300元至600元;四輪以上汽車於騎樓外之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可罰600元至1200元。

此外,有8項將取消納入檢舉項目,包括騎機車手持行動電話通話;汽機車駕駛人手持香菸、吸食、點燃香菸致有影響他人行車安全;倒車未顯示燈光或不注意行人,以及大型車倒車無人在後指引;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臨時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臨時停車。

以及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及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臨時停車;併排臨時停車;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騎樓、快車道、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10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5公尺內停車,機車於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停車;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前停車等,也三讀通過不開放民眾檢舉,但遭警方取締仍照常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