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台北市政府台灣智慧光網簽定「北市光纖網路委外建設暨營運案」爭議,北市府4月曾發函台智光將解除北市警察局的子約,台智光回文稱應按照合約規定的專案費率2100元,如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對此,市長蔣萬安今(10日)表示,捍衛市民權益立場堅定絕不動搖,也不接受台智光說法。

蔣萬安上午赴台北市議會針對大巨蛋案、北士科案、京華城案及台智光案進行後續進度處理的專案報告,會前被問到怎麼看台智光回文拒解約,且堅持費率,還搬出《民法》要求利息,蔣說,捍衛市民權益立場堅定絕不動搖,絕不接受台智光說法,接下來一切依合約相關規定,且4月8日已終止合約,立場不會改變。

隨後,民進黨議員林延鳳質詢也詢問此議題,追問蔣萬安是否會堅持3M傳輸費率1761元?蔣答詢允諾,「我會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