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8日通過「桃園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在現行「工廠管理輔導法」針對危險物品申報管理未臻完備前,率全國之先,透過法制面將「高風險場所」納入管理。副市長蘇俊賓也在臉書連兩日PO 文說明過去一年多來與市府各局處同仁的努力歷程,更以數據說明今年1月至4月倉儲雖發生6次火災,但已較去年同期發生17件,減少了6成的發生率,桃園跨局處合作防災減災的策略已奏效。
蘇俊賓表示,去年2月,市長張善政在治安會報指示他召集會議,要求「系統性的降低工廠、倉儲火災」,在接下來連續一年,每次治安會報都會提出工作進度,一直到昨日自治條例推出,「從資料的整理,風險的辨識
跨單位資料庫的勾稽到執行策略的選擇,感覺像是完成了一本小論文,雖不是立竿見影的工作,但一年下來,我們取得了不錯的成果。」
「幾個重要局處的作為,才是專案能否成功的關鍵」,是蘇俊賓帶領這個專案一開始的定調,工廠、倉儲的減災,不能只靠消防局,所以首要先盤點各單位所有可能有關的資料庫,再對接消防局資料庫、環境部化學雲、及彙整經發局工廠地理資訊管理系統,掌握桃園各區域中工廠地理資訊;接下來是分析104到111年間火災的近千筆案例,找出發生率偏高的產業,結果發現包含紡織業、基本金屬製造業、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等六大行業都是高風險的,而他也在這樣的工作流程中,發現倉儲的火災發生率特別高,也缺乏管理。
為此,在中央工廠輔導法還沒修訂前,市府經發局先篩選6168多家屬風險較高的化學物品批發及零售業進行跨單位勾稽比對,也優先針對193家高風險違建場所進行輔導與稽查。為了整合稽查效率,專案小組逐一檢討各局處的稽查、輔導能量,以期相互呼應。
蘇俊賓指出,在同一個風險場域中,危險物品或毒性化學物品的貯存,除了存在消防風險,對於勞工職安、環境也都有一定的風險。也因此,每一次工廠、倉儲火災,即便是發生在外縣市,專案小組都會想辦法在第一時間分析案例跟原因,為的就是盤點現有的管理機制有沒有覆蓋到,尤其是後續如何預防,才是重點。
蘇俊賓說,經盤點各單位法規後,發現有資料庫未整合、高風險倉儲化學品無須申報等問題,而這次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案,雖然經過他多次呼籲,但管理到仍未達半數,因此桃園市決定走在前面,透過修訂自治條例做好管理,讓工廠、倉儲即便發生災害,也能因資訊完備提高救災效益,避免消防弟兄傷亡,「不能只靠消防局,各單位資訊和管理能量都要納入,這是自治條例修訂的思維邏輯,也是市府這段時間以來執行驗證最有效的方式。」
蘇俊賓提到,桃園市今年1月至4月份工廠火災15件、倉儲火災6件,對比去年同期工廠火災19件、倉儲火災17件,分別減少了21.1%、64.7%,因為統計的區間長,有一定的量體,發生頻率下降的趨勢明顯,這代表跨局處協力減災的策略是對的。再將數據拉長來看,過去三年工廠火災月平均6.02件、倉儲火災3.66件,而今年1-4月工廠火災的月平均數下降至3.75件、倉儲1.5件,減災成效顯著。
蘇俊賓表示,自治條例實施後,工廠跟倉儲的化學品會逐批納入申報管制對象,場所內的消防設備、危險區域劃分、防災管理方案會要求落實,他強調,法規不僅僅是要求、更是提醒,讓業主辨識風險 ,絕對有助於災害的預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