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部於今(113)年1月正式實施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新制,改裝機車之排氣管需辦理變更登記後才可使用,以為維護民眾安寧的環境,改善生活居住品質,達到源頭管理之目的,南投縣環保局今(9)日呼籲,車主接獲環保局通知指定時間及地點進行檢驗噪音與機車排氣,完成噪音及排氣檢驗且合格之車輛,相關檢驗資料將上傳至交通部公路監理機關,車主後續即可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南投縣政府環保局為協助已改裝未經認證排氣管之車主辦理噪音檢驗作業,規劃於每月最後一週(星期一)安排噪音排氣預約檢驗。自113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前車主可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進行登錄作業。接獲環保局通知後,即可進行後續作業,再前往監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環保局長李易書呼籲,改裝排氣管車輛應盡速申請排氣管認證,自114年起噪音檢驗需車主自行委託代驗廠商,也需支付相關檢驗費用。從114年1月1日起改裝車輛被環警監稽查,發現未取得監理單位認證排氣管登記,可依「道路交通條例」處900元至1,800元罰鍰;若噪音檢驗不合格,再依「噪音管制法」處1,800至3,600元罰鍰,最高可處5,400元罰緩。

環保局持續與警政單位及監理單位配合於假日、夜間加強取締噪音車輛,並透過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增加稽查量能,加上排氣管認證管制,強化車輛排氣管制措施,全面管制噪音車,維護民眾環境安寧,保障民眾生活居住品質,打造宜居城市。

排氣管認證現場檢驗車輛。   圖:南投縣環保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