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8)日由國民黨召委吳宗憲召集主持,進行國民黨團、民眾黨團版本「國會改革」法案黨團協商,會中,吳宗憲要與會各黨團幹部進行逐條協商,此舉引來民進黨團書記長莊瑞雄批評,作為委員會召委在協商要逐條,但在委員會卻不讓,應該做說明。但吳則回「沒必要回應」。
莊瑞雄質疑,他感到很可惜,吳宗憲是委員會召委,在朝野協商卻要進行逐條,但在委員會卻不讓人逐條審查,是否請召委說明。吳宗憲則回「這部分沒什麼好說明的,為什麼我要對我的決策,告訴你我的想法?」莊瑞雄再說,你是委員會召委!
吳宗憲重申「我已經說我要怎麼做了,若我心裡想什麼,我想沒義務跟各位報告」。再引來莊瑞雄批評,這樣委員會要幹嘛?你做委員會召委做什麼?吳宗憲指出「你們要協調就協調,如果不想要怎麼樣,我也沒意見」。莊瑞雄強調,他的意思是指委員會本來就該進行逐條討論,你卻不讓討論,現在到朝野協商要逐條。
吳宗憲語帶不悅回「今天是協商會議,你若要往回走、要翻頁到前面,那個他今天不討論這個」。莊瑞雄再強調,這不叫翻頁!這是一個理性的人基本提出的問題,他請教「原本在委員會裡面可以逐條討論的,卻不讓人討論,現在到朝野協商來讓人逐條討論,我也贊成,只是認為很怪,那你當召委要幹什麼?」吳宗憲回應「今天是進行協商,如果對議事主持有什麼意見之後再討論」。
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民進黨團針對職權行使法有24個條文沒有在今天協商裡,這也是立法院很少發生的怪異狀況,先行針對某一個黨的委員案子打包協商,民進黨團版本沒有辦法在今天做討論,在程序上會覺得,應請主席說明「以後進入到相關條文,民進黨團也有相關條文是否可以共同討論,不然會掛一漏萬,因為很多法條論證必須進入條文比較,更有效率與優劣對照」。
吳思瑤說,她感到遺憾,在立法院9年時間,比較疑問今天只處理國民黨版、民眾黨版,還有部分藍委提案,對於整個程序上,在後續處理上也會有錯置,包括在院會處置上,都會呈現有的被丟包,事實上規範的是同一個條文內容,是否能爭取什麼權宜方式來討論的可能?吳宗憲則回,今天協商範圍如同宣告時說講,其他範圍以外,不是今天會議的,他也無權多說什麼。